【“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边界在哪里?】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也是公司设立条件之一,具有特定的法律地位。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订(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须经创立大会通过)。正因如此,公司章程对公司及股东具有约束力。与此同时,公司董监高由于系依章程而产生的,因此都有义务遵守公司章程,受章程约束。

2021-08-12

【诚实信用原则在争议解决程序适用中的异同】

诚实信用作为民商事领域的基本原则,既适用于实体法,也适用于程序法。在诉讼程序中,要求诉讼一方不得有恶意诉讼、虚假诉讼、诉讼欺诈以及诉讼拖延等损害司法程序的诉讼行为。该原则最早见于古罗马对滥诉和滥用程序的规制立法中。其继承者欧洲大陆国家强调当事人的“真实陈述义务”,要求当事人对其所陈述事实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后日本和韩国等亚洲国家直接于民诉法中规定了当事人诚实信用地进行诉讼的义务,其立法主要体现了当事人真实陈述义务和法院促进诉讼义务的协同。

2021-08-09

【《民法典》关于“情势变更”的变更】

世事无常。合同签订后,若是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发生了巨大变化,导致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严重失衡的,这时就需要一种制度以消除这个不公平后果,情势变更制度应运而生。

2021-08-04

【股东资格如何继承?】

根据公司资本维持原则,股东不得抽回出资。为了维护公司和继承人的利益,法律允许继承人取得股东身份。《公司法》第75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在公司章程没有相反规定的情况下,公司股东资格是可依法继承的。这是原则性规定,而股东资格继承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2021-08-02

【违约未出资,股东资格如何解除?】

注册资本认缴制度推行后,很多股东就不认真出资了。殊不知,向公司缴付出资是股东的法定义务,也是其取得股东地位及股东权利的基础。股东在设立公司时可以先认缴出资并完成注册登记,事后再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出资期限缴付出资额。

2021-07-29

【为什么新业主也要受原物业服务合同约束?】

物业服务公司的产生有两种方式,一是由发展商指定,二是由全体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选聘。前者一般为前期物业服务,在楼盘销售阶段负责物业管理,具有临时性。彼时房屋尚未交付、或交付后业委会尚未成立,单个业主也无法行使选聘物业公司的权利。

202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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