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还,不还行不行?】
2020-08-04
       在传统观念中,父债子还是天经地义的事。而将这个观念放至当今社会还能适用吗?有客户咨询明门律师。其父亲经营生意,今年年初突然撒手人寰,留下3000多万元的债务,而他作为独子继承的只是价值约2000万元的房产。现在债主天天上门讨债,说“父债子还”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规矩。
       父债子还,真的是天经地义吗?明门律师认为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从法律角度讲,父与子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民事主体,两人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也就是说,只要是成年人且精神正常,父与子都有资格,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并且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同时,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债务,在没有合同特别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债主只能向债务人索要,而无权向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主张。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因为与欠债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父母或子女就有还债的义务。所以,“子债父还、父债子还”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但是,我国《继承法》第33条也规定了:“继承人继承遗产负有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继承人实际获得的遗产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以上规定在《民法典》中均有体现。
       回到咨询的问题,既然儿子已经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就应该在遗产的价值内偿还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父债”,也就是差额的约1000万元可以不偿还。当然,如果儿子自愿偿还该差额部分,那也是没问题的。若是想与这笔“父债”斩断关系,可以选择完全放弃继承其父亲所留的遗产。
【父债子还,不还行不行?】
作者: 广东明门律师事务所 日期: 2020-08-04
       在传统观念中,父债子还是天经地义的事。而将这个观念放至当今社会还能适用吗?有客户咨询明门律师。其父亲经营生意,今年年初突然撒手人寰,留下3000多万元的债务,而他作为独子继承的只是价值约2000万元的房产。现在债主天天上门讨债,说“父债子还”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规矩。
       父债子还,真的是天经地义吗?明门律师认为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从法律角度讲,父与子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民事主体,两人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也就是说,只要是成年人且精神正常,父与子都有资格,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并且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同时,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债务,在没有合同特别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债主只能向债务人索要,而无权向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主张。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因为与欠债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父母或子女就有还债的义务。所以,“子债父还、父债子还”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但是,我国《继承法》第33条也规定了:“继承人继承遗产负有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继承人实际获得的遗产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以上规定在《民法典》中均有体现。
       回到咨询的问题,既然儿子已经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就应该在遗产的价值内偿还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父债”,也就是差额的约1000万元可以不偿还。当然,如果儿子自愿偿还该差额部分,那也是没问题的。若是想与这笔“父债”斩断关系,可以选择完全放弃继承其父亲所留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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